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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法院2018年6月對這架涉案飛機查封
2020年3月10日,深圳前海法院司法拍賣的一架賽斯納208飛機因無人報名遭流拍。
據(jù)悉,這起“飛機拍賣執(zhí)行案件”是個關聯(lián)債務糾紛案。廣東省某通航公司一架208飛機2017年8月因受“天鴿”臺風侵襲嚴重受損,該通航公司立即將受損飛機送至位于西安的賽斯納飛機授權維修中心進行維修,并向人民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但一年多過去了,維修仍未開始進行,原因是人保公司以各種理由推遲賠付。但該通航公司于2015年引進此飛機時向劉某借款800萬元尚未償還,此事發(fā)生后,該通航公司則以飛機不能運營沒有收入為由不能償還劉某借款,因此被劉某于2018年告上法庭。經(jīng)審理,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相應的欠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后,被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因此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審理此案的深圳前海法院于2018年4月派執(zhí)法人員到西安對該飛機進行了查封,當時媒體對此案亦有許多相關報道“通航公司欠錢不還成老賴 法院查封一架小型飛機”。
到2020年3月為止,據(jù)法院判決已過去近兩年,那么該案件的判決是否已經(jīng)執(zhí)行?原告是否已經(jīng)拿回欠款呢?答案是:并沒有。經(jīng)了解,原來此案在法院判決后,被告仍以沒錢為由不能支付原告欠款,并告之原告,只有保險公司賠付之后才有錢還款,但保險公司又以手續(xù)不全等理由拒付賠償金。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只得再次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于是,雙方及保險公司于2019年9月在前海法院的安排下召開了一場聽證會,就保險理賠金額、支付時間及后續(xù)處理辦法進行了進一步協(xié)商。在這場聽證會上,人保公司稱因此案標的物的特殊性無法立即確定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間,因此,原、背告雙方同意,如保險公司在60日內不能支付賠款,則法院可將飛機進行司法拍賣。
在聽證會結束大約二周后,人保公司回復法院及原告方其在60日內不能進行賠款,法院只好安排將飛機于2020年3月進行拍賣,但是由于飛機尚未進行維修、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本次拍賣因無人報名而導致流拍。第二次拍賣將于2020年5月24日10時-5月25日10日進行。
對于現(xiàn)在的局面,原告劉某感到十分無助,除了面對毫無信譽的老賴通航公司,還要面對恃強凌弱的保險公司。劉某稱:“若保險公司在出事后馬上批準理賠,被告方起碼可以支付借款利息,同時飛機也可繼續(xù)作業(yè)、更不會三年多停飛停產,而現(xiàn)在的情況可能導致使用時間不足三年的飛機最后報廢,原告、被告沒有一方是贏家!”在這個案件的處理上,唯一讓劉某感到欣慰的是對中國司法公正有了信心,深圳前海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正地判決,并且執(zhí)行效率很高,但誰知結果卻背道而馳,相信這也不是法院想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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