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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都機場海關在旅檢渠道查獲旅客違規(guī)攜帶未向海關申報的鸚鵡螺一件。
海關關員在對入境航班所搭載旅客及行李進行監(jiān)管時,發(fā)現(xiàn)一名旅客所攜行李X光機圖像異常,經(jīng)現(xiàn)場關員開箱查驗,查獲鸚鵡螺1件,重235克。
首都機場海關對上述物品暫不予放行,移交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置。


海關提醒
鸚鵡螺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附錄II列明保護的瀕危動物制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fā)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物種證明外,任何貿(mào)易方式或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的行為均屬違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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