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接近失速。對于本動作,當出現(xiàn)可察覺的抖振或開始進入失速的其他反應時,即達到了接近失速。應當至少按下列要求做三次接近失速:
1)一次應當是起飛形態(tài)
附錄日期:08-04-22版本:08-00
2)一次是光潔形態(tài)
3)一次是著陸形態(tài)
注:失速訓練時,飛行檢查員或教員應該確定在上述形態(tài)之一情況下,接近失速應當在 15度到 30度坡度轉彎機動中完成。
3. 特有飛行特性。從該機型特有的飛行特性中改出。
4. 動力裝置失效。飛行檢查員或教員可在檢查或訓練期間任何時刻要求模擬動力裝置失效。五、著陸和進近到著陸
著陸和進近到著陸應當包括下列項目,但在合適時,可將一項以上的動作結合進近:
1. 正常著陸
2. 從
ILS進近到著陸
3. 側風著陸
4. 模擬一臺發(fā)動機失效后機動到著陸:
5. 如果航空營運人經(jīng)批準的盤旋最低標準于云高 300米/能見度 5000米,則可模擬盤旋進近條件下著陸。
6. 中斷著陸,包括正常中斷進近程序,約在跑道之上約 15米(50英尺)高度飛越跑道入口時中斷著陸。本動作可于儀表、盤旋、或中斷進近程序結合,但在低于跑道之上 30米(100英尺)時,不必模擬儀表條件。
六、正常和不正常程序
每個駕駛員應當按飛行檢查員或教員為了確定其對該飛機相應系統(tǒng)與設備使用知識水平而認為需要的數(shù)量,演示下列系統(tǒng)與設備的正確使用:
1. 防冰和除冰系統(tǒng)
附錄日期:08-04-22版本:08-00
2.自動駕駛系統(tǒng)
3.自動進近或其他進近輔助系統(tǒng)
4.失速警告裝置、失速防止裝置和增穩(wěn)裝置
5.機載雷達設備
6.其他可用系統(tǒng)、設備、裝置
7.液壓和電氣系統(tǒng)失效與故障
8.起落架和襟翼系統(tǒng)失效與故障
9.導航或通信設備失效七、應急程序
每個駕駛員應當按飛行檢查員或教員為了確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應急程序的足夠知識和能力而認為需要的數(shù)量,演示下列緊急情況下的應急程序:
1.飛行中失火
2.煙霧控制
3.急劇釋壓
4.應急下降
5.相應經(jīng)批準《飛機飛行手冊》所列其他應急程序。
課程附錄日期:08-04-22 版本:08-00
附錄 E:訓練單元(模塊)和要素
1.
本大綱使用以下訓練單元(模塊)和要素
2.
模塊代號及訓練單元要素內容
2.1
基礎訓練單元模塊代號、序列號(BI-1…)及要素內容
2.2
地面訓練單元模塊代號、序列號(GR-1…)及要素內容
模塊代號及序列號 要素內容
BI-1 機組資源管理
-1 CRM基本含義
-2 差錯與安全
-3 高效溝通技巧
-4 個人及團隊工作表現(xiàn)
-5 團隊精神
模塊代號及序列號 要素內容
BI-2 螺旋槳發(fā)動機的工作原理
-1 螺旋槳發(fā)動機核心機的工作
-2 螺旋槳發(fā)動機的特性與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