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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飛行翻譯公司承接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的民用航空機場運行最低標準制定與實施準則咨詢通告翻譯任務。編號AC-97-FS-2011-01 CAAC Advisory Circular Translation
民用航空機場運行最低標準制定與實施準則咨詢通告的內容包含有:
1.目的
為提高民用航空全天候運行的安全水平,規(guī)范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與國際通行準則保持一致,制定本咨詢通告。
2.適用范圍
本通告適用于為已建立儀表或目視飛行程序的民用機場及軍民合用機場制定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為91、121、135部航空運營人制定其運行最低標準和實施細則提供指南。
3.定義
(1)儀表進近程序(IAP):根據飛行儀表和對障礙物保持規(guī)定的超障余度所進行的一系列預定的機動飛行。這種機動飛行是從起始進近定位點或從規(guī)定的進場航路開始,直至能夠完成著陸為止;如果不能完成著陸,則開始進行復飛,加入等待或重新開始航路飛行。
(2)精密進近(PA):使用精確方位和垂直引導,并根據不同的運行類型規(guī)定相應最低標準的儀表進近。
(3)類精密進近(APV):有方位引導和垂直引導,但不滿足建立精密進近和著陸運行要求的儀表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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