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6 10:40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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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b)機組艙和客艙的空氣不得含有達到有害或危險濃度的氣體和蒸汽。 (c)在前飛時,艙內(nèi)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二萬分之一。如果在其他情況下超過了這個值,則必須有相應的使用限制。 (d)必須有措施保證在通風、加溫或其他系統(tǒng)或設備出現(xiàn)任何合理而可能的故障時,仍能滿足本條(b)和(c)的要求。 第 29.815條主過道寬度 座椅之間的旅客主過道寬度必須等于或大于下表中的值: 客座量 旅客主過道最小寬度 離地板小于 635毫米 (25英寸) 離地板等于和大于 635毫米 (25英寸) 等于或小于 10座 300毫米(12英寸)* 380毫米(15英寸) 11到 19座 300毫米(12英寸) 510毫米(20英寸) 等于或大于 20座 380毫米(15英寸) 510毫米(20英寸) 第 29.833條加溫器 每個燃燒加溫器必須經(jīng)批準。 防 火第 29.851條滅火瓶 (a)手提式滅火瓶 下列規(guī)定適用于手提式滅火瓶: (1)手提式滅火瓶必須經(jīng)批準; (2)所用滅火劑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適合于這種滅火劑使用處可能發(fā)生的火災的類型; (3)用于載人艙的滅火瓶,必須設計成使有毒氣體的濃度減至最小。 (b)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 如果需要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則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每個滅火系統(tǒng)的容量與使用該系統(tǒng)的隔艙容積及通風速率有關,必須足以撲滅在該隔艙內(nèi)很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火情; (2)每個系統(tǒng)的安裝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ⅰ)可能進入載人艙的滅火劑數(shù)量不會危害乘員; (ⅱ)釋放滅火劑不會導致結構損壞。 第 29.853條座艙內(nèi)部設施 供機組或乘客使用的每個艙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a)艙內(nèi)使用的材料(包括用于材料的涂層或飾面)必須根據(jù)所適用的情況符合下列試驗標準: (1)內(nèi)部天花板、內(nèi)部壁板、隔板、廚房結構、大廚柜壁板、結構地板的鋪面以及用于制造貯存間(座椅下的貯存箱和貯存雜志、地圖一類小件的箱子除外)的材料,在按 CCAR25部附件 F的適用部分或其它經(jīng)批準的等效方法進行垂直放置試驗時,必須是自熄的。平均燒焦長度不得超過 152毫米(6英寸),移去火源后的平均焰燃時間不得超過 15秒。試樣滴落物在跌落后繼續(xù)焰燃的時間平均不得超過 3秒。 (2)地板復蓋物、紡織品(包括帷幕和艙內(nèi)裝璜)、座椅座墊、襯墊、裝飾性和非裝飾性的有涂層織物、皮革制品、托盤和廚房設備、電氣套管、隔熱和隔音材料及隔絕材料的表層、空氣導管、接頭和邊緣遮蓋物、貨艙襯里、隔絕毯、貨物復罩、透明材料、模壓和熱成形的零件、空氣導管接頭和鑲邊條(裝飾用和防磨用),上述項目中,凡用本條(a)(3)規(guī)定以外的材料制成者,在按 CCAR25部附件F的適用部分或其它經(jīng)批準的等效方法進行垂直放置試驗時,必須是自熄的。平均燒焦長度不得超過 203毫米(8英寸)。移去火源后的平均焰燃時間不得超過 15秒。試樣滴落物跌落后繼續(xù)焰燃的時間,平均不超過 5秒。 (3)有機玻璃的窗戶和標示、整個和部分用彈性有機材料制成的零件、在一個殼體內(nèi)裝設一個以上儀表的邊光照明的儀表組件、座椅安全帶、肩帶以及貨物和行李的系留設備,包括集裝箱、普通箱、集裝板等,凡用于客艙和機組艙內(nèi)者,在按 CCAR25部附件 F的適用部分或其它經(jīng)批準的等效方法進行水平放置試驗時,其平均燃燒速率不得超過 64毫米/分(2.5英寸/分)。 (4)除電線和電纜絕緣層以及適航當局認為對火勢蔓延影響不大的小零件(例如:旋鈕、手柄、滾輪、緊固件、夾子、墊片、耐磨條帶、滑輪和小的電氣零件)以外,本條(a)(1)、(a)(2)和(a)(3)未作規(guī)定的各項材料,在按 CCAR25部附件 F的適用部分或其它經(jīng)批準的等效 方法進行水平放置試驗時,其平均燃燒速率不得超過 102毫米/分(4英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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